10月29日,无为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张浩等8名被告人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。
公诉机关指控,2018年10月以来,在无为县蜀山镇百胜社区何寨自然村,被告人张浩、陈中明、陈钢、陈云生、陈飞、陈向、陈志强、陈海东组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纠集在一起,以当地某石矿公司噪音环境污染影响其正常生活为由,以堵路、举报、威胁等软暴力敲诈手段,多次索要该公司财物,扰乱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,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
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上分别发表了意见。因案情重大,法庭没有当庭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