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
公 告
(2024)皖0225破申11号
无为登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:
2024年8月14日,朱德俊以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,向本院申请对你公司进行破产清算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,你单位对申请如有异议,应在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。
联系人:盛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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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
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