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
公 告
(2022)皖0225民初4825号
陈年闩:
本院受理原告秦为和诉被告陈年闩合同纠纷一案,原告秦为和起诉:1、依法判令被告限期内向原告支付模板工程款97000元及利息(利息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2月30日起计算,暂计至立案之日为600元);2、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
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开庭传票,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,并定于2022年11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,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。
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