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为县人民法院
拟增选人民陪审员公示
因审判工作需要,根据《全国人大常委会<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>》、《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<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、培训、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>》、《最高人民法院<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(试行)通知>》等规定,我院于2016年6月至2016年7月,经发布公告、申请(推荐)报名、相关职能部门审查等程序,决定拟增选王超、凤卫星(女)、石锦阳、孙晨(女)、叶强胜、叶燕玲(女)、刘俊、刘群玉、任慧(女)、吴德厚、吴伶燕(女)、杨小勇、张名华(女)、夏磊、徐细涓(女)、黄琼(女)、鲁娟(女)、程丽萍(女)、程斌、谢梦珊(女)等20名人民陪审员,现予公示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,个人或组织可通过来访(电、函)向无为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同时署上单位和姓名,便于调查核实和及时反馈。
公示期:2016年7月29日—8月4日。
联系电话:0553-6614534。
联系地址:无为县无城襄安路10号。
附:无为县人民法院拟增选人民陪审员情况简介
无为县人民法院
2016年7月29日
无为县人民法院拟增选人民陪审员情况简介